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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非法集资”来了 检察官提醒您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发布时间:2018-06-13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王榕 陈丹)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去年以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时发现此类案件数量较前两年明显增多,非法集资手段、方式不断翻新,更具有迷惑性。

  在王某和李某某非法集资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李某某系夫妻,二人均为教师。经该院审查认定王某和李某某二人在2006至2015年间以在山东泗水、安徽利辛、安徽五河投资办学校、集资入股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82名公众存款达3800余万元,仅偿还部分本息,造成3000万元无法偿还。最终王某和李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3个月。该案为何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如此重多?究其原因,一是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李某某二人以教师的身份容易取得他人信任;二是起二人以投资办学投资入股的方式让公众放松警惕。这种新型的非法集资行为比传统非法集资更具有欺骗性、危害更大。

  除了借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生态环保投资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外,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新型的非法集资形式还包括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等的集资行为。虽然新型的非法集资名目各异,表象各不相同,但本质上与传统非法集资并无区别,都为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且数额巨大,最终造成受害人的巨大资金损失。泗洪县检察院将会继续加大对此类型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也提醒公众面对高额利息的投资行为,一定要慎之又慎,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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